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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简要描述:2025年12月19日,古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 闽09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古田县税务局对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 “泰吉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922破申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益慎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负责泰吉美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发布时间:2026/2/7

信息详细

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6)古田泰吉美破管字第03号

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5年12月19日,古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受理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古田县税务局对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泰吉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922破申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益慎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泰吉美实业 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泰吉美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本所作为泰吉美公司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时间:2026年2月27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古田县人民法院第一小法庭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携带相关 证件准时参加。会议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二、债权申报的工作安排

(一)申报时间

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6年2月9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申报要求

书面写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 材料。同一个债权人有多笔独立债权的,应当分别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 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管理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收取。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三)申报材料

1.基本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利息计算清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财产线索征集表、债权申报承诺书、送达回证,上述材料模板详见附件。申报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并签字、摁指印(单位要求加盖公章)。

2.主体资格证明

(1)申报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曾变更单位名称且债权申报材料反 映单位变更前名称的,请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 份。

(2)申报人系自然人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摁右 手大拇指指印,一式一份。

(3)如申报人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供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系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身份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属律师事务所指派函;代理人系非法律服务工作身份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 签名、摁指印,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3.债权事实证据

申报人须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存在事实及债权情况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另安排时间核对原件)。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合同、协议;

(2)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往来账、对账单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 如发票、收款收据、银行流水记录等);

(3)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执行书、劳动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书及 生效证明;

(4)利息及违约金计算明细等书面材料;

(5)在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之前(2025年12月19日之前),债务 人有还款的,申报人需提供还款证明;

(6)申报人认为与其主张的权利有关的其他材料。

申报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以上所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应加盖 公章;申报人系自然人的,以上所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应签名、摁指印。

(四)债权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

收到通知之日起至申报截止日的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 14:30-17:00)前往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处【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天湖西路7号禾兴楼五梯二层;联系人:陈律师13626982999、郭冰13073998678】,现场申报的债权人应提前与管 理人电话沟通,预约申报时间。

2.邮寄申报

收到通知之日起至申报截止日可通过邮寄方式申报,【邮寄地址:福建省宁 德市蕉城区天湖西路7号禾兴楼五梯二层;联系人:陈律师13626982999、郭冰13073998678】。

3.债权人或代理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定时间核对债权申报材料原件。 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供证据原件的,其债权申报管理人不予认可。

三、债权申报的其他事项

(一)申报债权注意事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债权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 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 权。一人代表申报的需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委托手续。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 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 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 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二)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使在破产财产最后 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该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已在前述通知明示。

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 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 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债权人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三)真实性说明

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材料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 料,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闽09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2.(2025)闽0922破申2号《决定书》复印件

3.(2026)闽0922破1号《公告》

4.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5.债权申报附件

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六年元月八日


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天湖西路7号禾兴楼五梯二层

联系人:陈律师13626982999、郭冰13073998678





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及时报告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的公告>

(2026)古田泰吉美破管字第08号

2025年12月19日,古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受理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古田县税务局对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 “泰吉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92破申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益慎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泰吉美实业 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负责泰吉美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现就 泰吉美公司作为 合同当事人涉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 、合同对方当事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报告签署日 期为2025年12月19日(含)前的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含金钱、财产给付及行为义务等在内的所有合同义务。

二 、报告人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一式一份)、合同关系(书面合同、履行凭 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成立的基础资料与其它补充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后续应提供上述除主体资格证 明外的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报告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述书面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系自 然人的,上述书面材料均应签名、摁指印。

三 、报告方式

1.现场报告:即日起至申报截止日的工作时间前往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 管理人处报告【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天湖西路7号禾兴楼五梯二层;联系人:陈律师13626982999、郭冰13073998678(工作日上午9:30-11:00, 下午14:30-17:00)】,现场报告的应提前与管理 人电话沟通,预约报告时间。

2.邮寄报告: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收) 【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 市蕉城区天湖西路7号禾兴楼五梯二层;联系人:陈律师13626982999、郭冰13073998678】。

3.报告人或报告人代理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定时间核 对资料原件。未 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管理 人不予认可。

报告人应当如实报告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合同材料,如 提供伪造、变造 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 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六年元月八日


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天湖西路7号禾兴楼五梯二层

联系人:陈律师13626982999、郭冰13073998678





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清单

序号

债权申报文件名称

份数

备注

1

债权申报表

1

公司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个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并摁指印

2

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1

公司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个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并摁指印

3

债权计算清单

1

公司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个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并摁指印;需要填写具体计算过程及公式;有罚息、复利的需要分别计算,分别列明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

公司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个人的不需要提供

5

授权委托书

1

公司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个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并摁指印;个人没有委托人的不需要提供

6

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1

公司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个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并摁指印

7

债权申报承诺书

1

公司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个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并摁指印

8

财产线索征集表

1

公司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个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并摁指印

9

送达回证

1

公司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个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并摁指印

10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1

公司的提供的复印件全部盖公章;个人提供的复印件全部由本人签字并摁指印

11

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

公司的提供的复印件盖公章;个人不需要提供本项

12

债权申报谈话笔录

1

公司的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填写并签字、摁指印;个人由本人填写并签字、摁指印,特殊情况可以由代理人填写并签字、摁指印

13

合同、协议

3

公司提供的复印件每一页盖公章及骑缝章;个人提供的复印件每一页签字摁指印及骑缝指印

14

往来账、对账单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如发票、收款收据、银行流水记录等

3

公司提供的复印件每一页盖公章及骑缝章;个人提供的复印件每一页签字摁指印及骑缝指印

15

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强制执行文书

3

公司提供复印件每一页盖公章及骑缝章;个人提供复印件每一页签字摁指印及骑缝指印;文书须为法院原件的复印件,裁判文书网下载文书不予认可

16

申报人认为与其主张的权利有关的其他材料

3

公司提供的复印件每一页盖公章及骑缝章;个人提供的复印件每一页签字摁指印及骑缝指印

17

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1

公司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个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并摁指印

18

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1

公司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个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并摁指印


附件:福建泰吉美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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